淘宝店铺因“傍名牌”“傍明星”被判赔500万元
2023年5月27日 北京商标注册律师 http://www.bjsbzcls.com/
原告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地素公司”)成立于2002年,系“地素”、“D∧ZZLE”、“d’zzit”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2011年度至2019年度,地素公司连续九年入选中国服装协会发布的行业百强企业,2014年,“D∧ZZLE”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2015年,“d’zzit”品牌经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上海名牌”, 地素公司还聘请刘雯、周冬雨等多位娱乐明星为产品进行过广告宣传。被告高某作为淘宝店铺“某高端定制3店”的实际经营者,在未获得地素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服装商品上使用“怡迪地素”字样,并宣称为“刘雯同款”“周冬雨同款”。经查,高某经营的淘宝店铺中包含“地素”字样的商品累计销售金额为3101.4万余元。地素公司认为,高某的行为侵害了地素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嘉兴中院审理认为,被告高某在其经营的“某高端定制3店”店铺中销售带有“怡迪地素”等字样的商品,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高某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被告以“刘雯同款”“周冬雨同款”对其产品进行宣传,容易使相关公众误以为被诉侵权商品与原告有某种联系,不当攀附原告商誉、欺骗消费者的主观故意明显,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据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地素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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